2018年江苏宿迁沭阳县综治办招聘40人公告(2)
四、人员待遇和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不合格解聘。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被聘用人员薪酬标准不低于宿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五、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95162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综治办负责解释。
附件:
沭阳县综治办岗位简介表
沭阳县综治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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