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武穴市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2)
四、选派去向
1. 对引进的大学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分配到村(社区)工作。
2. 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五、管理工作
1. 到村工作大学生签订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2. 引进大学生必须到村工作,选聘期间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可临时抽调到镇处参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阶段性工作,一般不超过3个月。引进大学生离村3天以内要向镇处党委报告,3天以上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六、待遇保障政策
1.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比照我市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3.到村任职期间,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引进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市财政承担。此外,市委组织部为引进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七、流动政策
鼓励引进大学生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积极报考选调生、参加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同时支持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参加考核、考察、体检等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公告。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有关咨询电话
武穴市委组织部:0713—6273862 (座机)
18802764589(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