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杏花岭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0人)(5)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杏花岭招考平台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尽早提出放弃面试申明,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3、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将在杏花岭招考平台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1、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将在杏花岭招考平台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不得随意放弃,对随意放弃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杏花岭招考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新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服务期限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0351-3382494。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2018年杏花岭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岗位一览表.xlsx
2018年杏花岭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2018年杏花岭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xls
杏花岭区公开招聘领导组(代章)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