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招聘13人公告(2)
五、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人员管理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或根据工作情况续签。
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试用期及薪酬待遇见附件1,或咨询各用人单位。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政府-友情链接-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动态发布。
网址:(http://www.dyq.gov.cn/bmlj/rlzyhshbzj.htm)
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东营区公开招聘第二批临时性用工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8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临时性用工报名表
咨询电话:请对应报考岗位咨询相应电话
0546-8252229(区委办公室)
0546-8256877(区住建局)
0546-8268687(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