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招聘新教师41名公告(2)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12月15日(上午9:00-12:00)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北大楼三楼(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详见《岗位表》。
3.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通过说课和答辩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基本素质和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需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考试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统一公布。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连云港市教育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22179。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岗位表.xlsx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