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卫生人员公告(34人)(2)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面试费80元/人)后,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加自主提问相结合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经院党委会研究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考生不符合医院规定被取消考察、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返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附件: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