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内外选调公务员公告(13人)(4)
(三)资格初审
龙华法院根据选调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3倍,由选调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司法警察职位增加体能测试环节(司法警察岗位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笔试由龙华法院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19年1月19日,笔试、面试及司法警察职位增加的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龙华法院官网予以公布。
选调考生笔试成绩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龙华法院官网。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龙华法院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低于龙华法院划定的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选调考生总成绩及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龙华法院官网。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由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由龙华法院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选调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龙华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并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在深圳组工在线及龙华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无反映不属实的,按规定报市中院、省法院、市委组织部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
1、从市外选调的法官在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确认入额审批及按法律规定任命审判职务前,暂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2、深圳市内符合本次选调条件的员额法官报名的,需在报名时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现任选调职位所标明任职级别以上的公务员,本人书面自愿放弃原职级的也可报名。
4、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5、对参加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一定交通食宿补贴。
6、录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政府公租房保障。
7、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发布于龙华法院官网或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报考人员应当注意及时查阅。因本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及时查阅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