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新乡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50人)(3)
(五)报考比例
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委通知其于2018年12月21日08:30—17:00期间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退还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选调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笔试
(一)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于2018年12月30日9:00至11:3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委根据考试情况可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前组织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2018年新乡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放宽年龄的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员额检察官和员额法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相关文件及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核查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