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鹤壁市面向全国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81人公告(2)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同一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具体事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提交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相应资格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表》原件(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公章),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报考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应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公章)。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同时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5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选调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考察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通过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因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转任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单位予以提拔或重用的,不予承认。
选调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鹤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的工作人员,适用现行编制、职数、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管理模式,均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
鹤壁市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xls
鹤壁市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