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招聘村官公告(48人)(2)
五、薪酬待遇
1、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按335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2、财务人员工资待遇按350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3、镇政府党政办、扶贫工作站、规划所、项目内勤、便民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300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4、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250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以上聘用人员费用纳入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往后年度应发工资随着最低社保基数调整进行动态调整。
六、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管理和考核由四更镇党政办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四更镇人民政府负责,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四更镇人民政府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四更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25672909(四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0898-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附件:
1、四更镇岗位需求表.xls
2、东方市四更镇政府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