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3)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与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在校学习经历、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等方式查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十、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一览表》中有具体承诺服务年限的以《一览表》年限为准),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7825998、023-777220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武隆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武隆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
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
4.教育部颁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