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驻马店市招聘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特勤看护人员公告(120人)
导读:2018河南驻马店市招聘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特勤看护人员120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4日18:00,笔试工作由本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省纪委监察委、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的意见》( 豫纪联发〔2018〕2号)要求,为加强我市纪委监察委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全面建成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看护队伍,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依据承接的项目,决定招聘一批审查调查特勤看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审查调查特勤看护人员120名,其中:男性11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纪律性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男性原则上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原则上身高1.60米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警校、体校毕业生可放宽为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满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驻马店市(含9县4区)生源或常住户口的公民;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7.自愿从事特勤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共产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及其他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之前签有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警务辅助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