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招远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12名公告(2)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具体调剂办法见附件1中说明)。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5倍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未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5倍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初试。初试内容为撰写教学案例。初试成绩于本场初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应聘人员于12月11日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查询。
初试开始前,若因考生缺考、弃权、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初试人数不足的(同一岗位最终参加初试人数未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5倍的),不再进行初试,报到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进行初试的招聘岗位,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初试、面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等事宜,请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查询。
3.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进入笔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已办理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二)笔试
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等事宜,将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时一同告知,请考生关注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笔试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应聘语文教师、生物教师、体育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所报岗位中按最终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应服从上述对应分配方式,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试用期合格的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发布的为准,本简章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远市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16837(人社局);0535-8246326(教体局)
监督电话:0535-3462285;0535-8246305。
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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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招远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18年招远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8年招远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18年招远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