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选聘高中教师70名公告(2)
(三)面试(2018年12月27日)
1.面试地点拟在河北师范大学。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共100分。试讲内容为现行的高中教材,满分70分;试讲结束后由评委组长在答辩题库中随机确定1至2个答辩题目,面试人员当场应答,满分30分。面试顺序由应聘人员随机抽取。
2.由选聘办遴选具备评委资格的专家和骨干教师组成评委小组,评委小组由7人构成。根据试讲和答辩评分标准,现场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考试成绩,每一岗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若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的顺序确定优先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2018年12月28日)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后续资格,空出岗位根据各学科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若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的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2019年1月2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根据各学科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若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的顺序确定优先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2019年1月7日-1月15日)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在徐水区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若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的顺序确定优先拟聘用人员。
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教育局、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如个别学校岗位出现达不到招聘数额时,空余部分不再选聘,纳入2019年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
(七)聘用安置
2019年暑假开学后,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纳入全区教职工编制,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或解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师须在区教育系统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组织领导(略)
七、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徐水区教育局 电话:0312-7115665
徐水区人社局 电话:0312-8601771
附件:
保定市徐水区选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