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汝城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招聘26人公告(2)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优先条件)。
2.体检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在汝城县民政局网站公布。
3.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务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录聘条件的。
七、录聘
政审合格后,录用者与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由汝城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派遣到汝城县各乡镇社工站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
八、待遇
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录聘后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年终绩效200元/月,投“五险”。
九、其他事项。
1.根据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内容,整个人员招聘工作由汝城县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行,非汝城县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
2.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汝城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纪律监督。
3.考试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整个招聘工作解释权属汝城县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13875535748何先生,座机:0735-822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