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南阳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公告(面向全国)(67人)(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
5.《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和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
6.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是否服务期满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可采取邮寄形式,也可现场提交。邮寄地址、现场提交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的以寄出时间为准)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选调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同一职位考生在不同考场面试的,以加权平均后的成绩作为面试最终成绩计入总成绩)。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
县级职位面试人选待市级职位面试完成后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考察。
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以及是否有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情况分别提交市、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对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