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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南阳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公告(面向全国)(67人)

2018-12-11 18:04  |  南阳市监察委员会官方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河南南阳市纪检监察系统面向全国选调67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一是公共基础知识及纪检监察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二是写作。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河南省南阳市纪检监察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面向全国选调南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科级工作人员5名、科员25名;面向全国选调南阳市镇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科员15名;面向全国选调南阳市桐柏县纪委监委机关科员6名、派驻机构科员16名。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和范围

  (一)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报考科级职位的,副科级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4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正科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科员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3周岁(1984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5.与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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