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财政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4人)(3)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体检有关事宜在省财政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财政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财政厅将招聘结果报省人社厅办理批复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严肃招聘纪律
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351-4040560
监督电话:0351-7676036 4048195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