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43人)(2)
2.本次招聘中岗位代码13、14的岗位设1:3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若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以手机短信提醒为准,复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协议书》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四、考试
1.考试方式:01-10、15、19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面试,其余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8年12月28日8:00至12月3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4.护理、影像专业面试方式为技能操作,其他专业面试方式为专业面试或结构化面试(详见岗位表),专业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结构化面试考核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考录面试标准。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结束后,01-10、15、19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5%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
五、体检、考察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者最终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有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专业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选岗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驻城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镇区卫生院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分类别(成熟人才或其他),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选岗(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对需选岗岗位,根据招聘计划,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至现场选岗,签订协议,如遇放弃选岗,导致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
所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in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及入编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或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于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地址:江苏省滨海县港城路3号,邮编: 224500)。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聘。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县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5-80866010。
本公告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4198276,0515-84198277,0515-89196060。
附件: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