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乡镇社工招聘18人公告(2)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一)由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组织至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如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三)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派用人选,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株洲红海官网、“株洲红海”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通过人选履行聘用手续。
(一)所聘用人员直接与天元区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人均薪酬约6万/年(含社保),以与天元区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八、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
咨询电话: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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