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50人)(2)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 临床医技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6. 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载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简章。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登录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9:00-12月29日17:00,考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等网站公告)。
第二阶段:如第一阶段考试结束后,招聘岗位仍有空缺,将启动第二阶段考试程序,重新组织未招满岗位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由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复审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分60%的为合格。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28072(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0527—80528250(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附件: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