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引进优秀教师318名公告(2)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学科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所学专业一栏,未如实填写或填写有误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报考人员对《招考教师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时,请电话咨询:0477-2213449。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2日15:30。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资格初审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笔试
(1)笔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报考引进教师的不参加笔试,直接在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笔试时间:2018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点为准。考生于2018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都用此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5)政策性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内蒙古主体民族蒙古族,以及“三少民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其他民族不加分);
东胜区户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高考报名时为东胜区户籍,户籍取得截止时间为启事发布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7)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招聘岗位数在5人及5人以下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低合格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8)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月12日8:30至1月14日17:30;资格复审地点:东胜区招生考试中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引进教师资格复审的人员除提供第“(2)”条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现所在学校和教育局出具的同意参加东胜区优秀教师引进考试的证明(附件2);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发证机关的文件复印件;如果是鄂尔多斯市属其它旗区的教师因夫妻两地分居需引进的需提供一方在东胜区工作的证明。
5.分组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1月19日,面试地点:东胜区蒙古族学校。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试者试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其中音乐、体育学科的应聘者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
(3)蒙授课教师统一用蒙语授课,面试环节同上。
(4)笔试、面试均使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5)成绩统计,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公布成绩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1)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照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如果少于岗位应聘人数时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与拟聘用人员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7.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于2019年8月1日前携带本人学籍档案到东胜区教育局报到,参加入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8.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
1.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15日,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后若取得教师资格证给予正式聘用,若在2年之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将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启事发布前。
2.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4.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招考录用后,考生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其中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六、本方案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初审复审咨询电话:0477-2213449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380702
东胜区教育局:0477-83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