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招聘25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在殷都区政府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与钢花路交叉口向北缔盛广场C座便民服务大厅一楼26号窗口。
3、报名办法:现场统一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须填写《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拟招聘劳务派遣前台人员报名表》2份,此表到报名地点领取。
4、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体检、考察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和相关专业能力,满分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考察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殷都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培训、试用、聘用
对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殷都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安阳市新启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时间由合同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签订后正式派往殷都区各级、各类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依照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执行。
2、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与安阳市新启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执行;社会保障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安阳市新启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单位保险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受纪检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372-5139857
监督电话:0372-387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