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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焦作孟州市纪委监察委选调公告(20人)(2)

2018-12-17 09:58  |  孟州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由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试用

  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报考人员与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8180772

  附件:

  孟州市纪委监察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xls

  孟州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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