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雇员(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公告(27人)
导读:2018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雇员(社区治安巡防队员)27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周末除外)。报名地点:在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各派出所共设19个报名点接受报名。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委托海珠区保安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雇员(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及日常勤务等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19日以前出生的),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 cm以上。裸眼视力0.5以上,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染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警察、司法院校法律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五)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类工作的。
四、招考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周末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