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厦门海沧区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师45名公告
导读:2018年福建省厦门海沧区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师4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月13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推动海沧教育科学发展,根据《海沧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15名,小学25名,幼儿园5名。
二、类别及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
1.高层次教育人才主要指:具有中小学校正高级职称人才、省级名校长、省级名师、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校长、省级学科带头人。
2.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基础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年龄要求:中小学校正高级职称、省级名校长、省级名师48周岁及以下(指1970年1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省骨干校长、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45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1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下同)。
(4)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3年内(2016年至今,截止2019年1月13日(含),下同)正式出版教育管理类、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教育类文章3篇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二)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主要指:地级市名师、地级市专家型教师、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拔尖人才,参加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直属教科研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2.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教学能力突出,团队意识强。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男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3年内(2016年至今,截止2019年1月13日(含),下同)在CN刊物发表业务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县、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已取得结题报告。
(5)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
(2)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5)年度考核近5年(2014-2018年度)有不合格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月13日 上午11:3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附件1)及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至hcqjyjgkzp@163.com,邮件名称与报名表名称、简明情况登记表应统一命名为:高层次教育人才/骨干教师+姓名+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科+报名表(登记表)。
咨询电话:0592-6583703
(三)资格审核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1.网上初审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1月11日17:30前报名人员的初审结果将于1月11日24:00前反馈至报名邮箱。
1月11日17:30--1月13日11:30期间的报名人员,不进行网上初审,请准备相关材料直接参加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者需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