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00名公告(2)
(二)资格审核
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谈和面试环节。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面谈和面试二个环节构成。面谈重点考察仪表举止、思维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谈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面谈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为水平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科知识、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合格分数为70分,对面试不通过人员不予聘用。招聘小组根据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谈,面谈通过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通知书上时间参加面试。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加1--2分(多项条件符合则就高不就低,不累计计算):
(1)高中阶段获得过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竞赛二等奖及以上(2分)。
(2)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2分);
(3)大学学生会或院学生会干部(1分);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1分);
(5)获得所在大学院系组织的各种竞赛或社会类比赛一等奖及以上(1分)。
(四)体检
体检要求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暂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拟聘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并按招聘要求的时间内补交体检合格报告。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面试合格人员现场收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2019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并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并在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后期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应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招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019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办理手续
受聘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洪山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具体时间见后期网上通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三、补充说明
(一)岗位
根据洪山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岗位需求,受聘人员抽签决定选择岗位顺序。
(二)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选择岗位后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身份为人事代理教师,人员经费全额纳入洪山区财政预算。人事代理教师在职期间薪酬参照洪山区同类事业编制内教师工资和政策性奖励水平确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确定;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内教师相同的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学习培训、提拔任用等待遇。一流大学的毕业生从参加工作后的两年内享受免费住宿,并将作为学校教学骨干和后备干部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留意招聘现场及学校就业信息网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专场招聘各环节中未能被录取或因故未能参加的学生,还可报名参加洪山区教师社会招聘。
3、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岗位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件及其它资料,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区人社局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有关规定认定。
五、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黎明村118号
邮编:430070 联系人:胡老师 涂老师
电话:13006145975(胡老师)15971432681(涂老师)
邮箱:1149600181@qq.com
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18年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