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博乐市青得里镇招聘村干部公告(23人)(2)
4.资格审查。公开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镇党委党建办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招聘人员《青得里镇公开招聘村干部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报送镇党委进一步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符合招聘条件的人选名单。
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简历,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报名表》、《政审表》。
㈡ 考察
面试合格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报请市委组织部考察。
㈢ 公示
将确定招聘的候选人,通过《双湖网》、《博乐市政府网》张贴书面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7天,接受监督。
㈣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经报请市委组织部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下文同意后任命,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镇党委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公示无异议的机关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镇党委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工作待遇与管理
公开竞聘的机关工作人员、党支部书记、村干部日常管理责任主体为镇党委,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等办法,全面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兑现报酬,进行奖惩。公开招聘的党支部书记根据任职后工作情况确定任期。工资待遇机关工作人员每月4500元左右(含五金),党支部书记3917-4125元左右,村干部3208-3417元左右,安排住宿。
四、监督及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名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青得里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青得里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