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公告(31人)
导读:2018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31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淮安市卫生计生委五楼第二会议室(淮安市和平路3号)。咨询电话:0517-80831677。笔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上午9:00—10:40。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淮安市急救中心、淮安市中心血站是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2015年之前(含2015年)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其余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