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大学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0名公告(2)
五、考试办法
1.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9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 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网址:http://rsc.fzu.edu.cn)。
六、考核和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八、聘用
1.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
2. 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16
电话:0591-22865282(人事处)
联系人:杜老师、严老师
十、其他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 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580。
党员证明模板.doc
学生干部证明模板.doc
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个人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