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招聘10人公告(2)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 50% 、面试成绩占 50% 。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选出,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选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技术类人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要求的,报名人员直接全部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名决定最终录取名单。技术类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招收人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录取,技术类剩余名额剩余部分转为辅助人员招收名额。进入面试的人选因故放弃面试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各专业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达到要求的报考对象,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达不到以上名次的,按照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均要合格)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聘用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体验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由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酬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按2800元/月标准发放。试用期过后,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参照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登记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8821212
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xlsx
2018年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