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教师30名公告(2)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8)1寸免冠照片5张(须与报名系统照片同底版);
(9)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和体检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和后续体检费用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材料、证明均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于现场资格审查当日17:00后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同一学科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60人,先进行初试,初试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撰写教学案例。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结束后,按照聘用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初试通过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为初试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60人的,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对象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聘用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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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岗位需求表
附件2.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4.报考专业指导目录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