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郑州中原区纪检监察机构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人公告(2)
四、聘用及待遇(事业单位全供编制)
(一) 中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违反考试纪律要求的;
(四)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六、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中原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中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0371-67692991
监督电话:0371-67129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