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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天柱县应急处突特勤和农村片区交通协勤补员招聘公告(27人)(5)

2018-12-25 10:04  |  天柱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10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的收缴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聘用人员经费核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九)在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并产生的一切后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经查实考生在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

  十三、本次补员招聘工作由天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天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521320

  监督电话:7522419

  附件:

  2018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公安局应急处突特勤、农村片区交通协勤补员招聘职位表

  2018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公安局应急处突特勤、农村片区交通协勤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8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公安局应急处突特勤、农村片区交通协勤补员招聘加分申请表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柱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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