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新安县纪委派驻机构公务员选调公告(15人)(3)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选调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选调等环节,若体检后出现人员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县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选调
考察合格者,根据选调计划,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3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
1.本次选调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县党政门户网、县纪委办公楼前、县人社局楼前进行公示,请各位考生届时查看。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选调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086336,67289389
附件:
新安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