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湛江赤坎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28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赤坎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填写《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zg3218620@126.com,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者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截止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17: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
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19年1月2日至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核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赤坎区百园路8号)一楼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理。
(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完成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报考人员)。同时上交填写好的《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3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与报名表照片同版)。对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区法院将现场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二)考试与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速记,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庭审电脑记录能力。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由成绩高分到低分从参加速记考试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参加考试考生人数少于1:2比例的,按参加考试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果在赤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ikan.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陈述内容、语言表达、举止形象、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于面试结束后在赤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ikan.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赤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ikan.gov.cn)公布。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赤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ik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出现人员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没有发现问题予以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限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五、薪酬待遇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标准为33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 参加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3587312。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