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扬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40人公告(2)
五、考试形式
各招聘部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招聘会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登记成功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察或直接考察。具体考察形式和要求请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1.根据考试考察或直接考察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若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决出名次)。
2.体检和考察(政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最终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根据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4—80978252(扬州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招聘咨询电话:扬州市职业大学0514—87697098
扬州市教育局0514—87318699
江苏省扬州中学0514—87361289
扬州市人社局0514—8582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