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柳州城管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招聘20人公告(2)
四、体检
体能考核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名单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公示
对招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聘用
(一)相关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高、年龄小的优先),选岗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二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继续留用的,经考核合格后,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续签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城市执法人员工作岗位的,或者因城市执法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使用的,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进行日常管理,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聘用人员因故被辞退或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可根据本简章,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效为六个月。
七、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基准年薪6万元每年,含五险。
2.新聘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行政执法局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空出的职位由用人单位根据体能考核情况依次递补人选。
3.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连聘连用,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八、有关说明
本简章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广西柳州人才市场:0772-2828011(咨询报名相关事宜)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0772-3512070(咨询薪酬相关问题)
咨询及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柳州市弯塘路26号广西柳州人才市场1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