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三亚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招聘14人公告
导读:2018年海南省三亚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招聘14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9日上午9点至2019年1月14日中午12: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第13期《调研三亚东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大隆水利枢纽运行管理等工作》精神,解决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结合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等实际情况,我局将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专业和名额(详见附表)
(一)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3名;
(二)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相关专业:1名;
(三) 安全工程专业:1名;
(四)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专业:1名;
(五) 工程造价专业:1名;
(六) 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工程专业:1名;
(七)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农田水利专业:3名;
(八)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电气工程专业:2名;
(九) 会计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水利事业;
(三)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1983年1月9日至2001年1月8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三亚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