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通山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公告(50人)(2)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通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7楼(7010室)。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士兵证、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四、招聘考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监察法》、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应变能力及吃苦耐劳精神。面试成绩5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三)面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伍军人、有纪委、监察委辅助工作、通山县公安局现在册辅警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伍军人加5分、中共党员、有纪委、监委辅助工作经验、现在册辅警考生分别加2分,加分计入面试成绩统计。
(四)体能测试
男子800米跑步;女子400米跑步;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用人单位日常工作参考指标。参加体能测验人员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发布考生成绩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将会公布考生成绩。
五、招聘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职位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取体能占优的考生进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六、考察政审
由监察委与通山县公安局一起组成政审工作小组,开展考察政审工作,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文件规定,人员招聘采取签订聘用合同,依法按合同管理的方式,由通山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通山县人社局鉴证备案。试用期为3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由通山县监委、通山县公安局联合组织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招聘合同。
九、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工资2250元(不含“五险”)。聘用人员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伙食补助按规定发放。
十、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联系人:舒警官 联系电话:2366899
附件:
通山县公安局招聘通山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通山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