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莆田城厢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者招聘17人公告(2)
六、岗位分配
1.选择岗位。通过考察、体检的合格者在指定时间到城厢区委组织部集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街道拟招聘的社区岗位,笔试分数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择岗位顺序。如报考者缺席或放弃选择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如因成绩并列造成参加选择岗位的报考者多于招聘名额的,按照1:1比例增设招聘名额及工作岗位,增设的招聘名额不纳入递补和调剂范围。
2.人选调剂。因没有合适递补人选、递补人选不合格、报考者放弃选择岗位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申请调剂人选。由城厢区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笔试成绩合格且未选择岗位的报考者中,采取自愿原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按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缺岗的岗位。考察、体检、选择岗位时缺席、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报考者不列入调剂人选。如调剂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调剂。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由城厢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笔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城厢区委组织部安排拟聘用人员到街道报到,委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聘用期限为3年,并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续签聘用合同期限可与社区两委成员任职届期相同。
八、薪酬待遇
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纳入社区工作者序列,实行在册备案,专职从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纳入区财政预算,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建立与岗位等级、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薪酬待遇,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补贴等组成。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列入区财政预算,原则上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自缴部分);工龄工资为一档100元/年。
绩效补贴:由街道承担,按照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在岗在位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分三等,一等绩效补贴每月800元;二等绩效补贴每月600元,三等绩效补贴每月400元。
九、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
②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③报考人员直接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或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④报考人员要如实清楚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城厢区委组织部。
附件1 城厢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城厢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