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招聘11人公告(2)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由街道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名单、安排工作,并将录用情况报上级部门备案。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管理及待遇
网格专职工作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实际用人单位承担管理责任,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2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工资待遇按照通州区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新街道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358800。
2.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835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