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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武威天祝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36人)(3)

2019-01-02 15:28  |  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八、体检与考察政审

  初选人员参加由县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政审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由县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纪违法现象等情况,并复查报考资格。

  九、递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男、女性岗位,分别从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及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岗位形成空缺的,可以分别从男、女性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仍并列的,重新进行面试。

  十、公示、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县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本人自愿续聘,并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待遇

  辅警基本工资为1470元/人·月,执勤津贴300元/人·月,加班补助240元/人·月,辅警人员服装和执勤装备费2000元/人·年,办公经费5000元/人·年;同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新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实施后,执行新标准。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及其他费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销售盗版辅导教材、短信诈骗等行为,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天祝县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5—3121231(县人社局)

  0935—5825013,13830513460(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935—3121231(县人社局)

  0935—5825045, 13519053916(县公安局)

  天祝县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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