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东兴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2)
2.报名地点:东兴市公安局(高兴大道33号)318室。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退役证。证件、证书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复印件恕不退还。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岗位知识考试、体能考试和面试,按照岗位知识考试得分×30%+体能考试得分×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作为考试成绩,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岗位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前7天统一公开笔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2.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成绩评定标准按照《东兴市公安局辅警体能考试达标标准》执行。个人体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三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考试得分。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取前50名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依照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东兴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东兴市公安局统一提供合同文本,合同明确辅警的非公安民警身份。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2000元/月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与东兴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由使用单位根据《东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每年对辅警进行考核处理。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被聘用辅警的工资实施动态化管理机制,按照工作年限和职务层级分级管理,并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基本工资342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达称职以上的,每年可享受3000至5000元的奖励金。辅警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陪产假、丧假和在编人员差旅补贴等福利待遇。
报名联系方式:
东兴市公安局政工室办公电话:0770—206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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