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新绛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15名公告(2)
(2)资格初审
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客观、公正、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3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网站(http://ycxj.wsbm.org.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县人民医院岗位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中小学、幼儿教育岗位主要为《教育基础知识》,其他岗位主要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由外地市抽取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原报名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原报名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档案。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考生,须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
单位工资表等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不得放弃体检和考察,对放弃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将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举行的公开招聘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原报名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原报名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原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
(2)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备案并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持《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5)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解 芳(新绛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姚文生(中共新绛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杨瑞林(新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曾五元(中共新绛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建国(新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牛 刚(新绛县人防办副主任)
赵秋顺(新绛县人社局局长)
王会民(新绛县财政局局长)
王红辉(新绛县编办主任)
任还忠(新绛县教科局局长)
程建龙(新绛县卫计局局长)
谭正民(新绛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根平(新绛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赵秋顺(兼)
副主任:吴根平(兼)
七、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进行。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监委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教科、卫计、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原报名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实施方案》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4、咨询电话: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93
监督电话:新绛县监委 0359—75307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新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新绛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