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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新乡市所辖县(市、区)级纪委监察委选调公务员公告(177人)(4)

2019-01-02 16:56  |  新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市、区)级纪委监察委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审查报考者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察委备案。

  九、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拟选用人员进入县(市、区)级纪委监察委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试用期满后,由县(市、区)级纪委监察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选调人员选用后,享受报考职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须在选调单位工作5年以上。

  附件:

  2018年新乡市所辖县(市、区)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8年新乡市所辖县(市、区)级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2018年新乡市所辖县(市、区)级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doc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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