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遴选人才公告(36名)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公开遴选人才公告
根据安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安庆高新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依据《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部门正职(三级雇员)7名:经济发展局局长、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环境保护局局长、综合执法局局长、党群工作部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部门副职(四级雇员)3名: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各1名;
主管(五级雇员)5名:安全生产监督局安监主管、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主管、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主管、环境保护局环保主管、财政局资金主管各1名;
主办(六级雇员)17名: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主办(2名),安全生产监督局安监主办、环境保护局环保主办、综合执法局工商质监主办、综合执法局食药监主办、经济发展局发改主办、招商局投资服务主办、国土规划建设局建设主办、国土规划建设局认证主办、国土规划建设局工程主办、国土规划建设局规划主办、社会事业发展局综治主办、社会事业发展局交通运输主办、办公室文秘主办、办公室文书档案主办、办公室综合事务主办各1名;
普员(七级雇员)4名:综合执法局执法员4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安庆市及所辖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列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适应岗位的具体条件(见遴选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三、报名与比选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7日9:00至 2019年1月8日16:00。
报名地点: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8号)1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