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夏中宁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机关人员选调公告(9人)
导读:2019宁夏中宁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机关人员选调9人,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月8日(星期二)前(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在中宁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中宁县平安东街行政中心306室)。报名咨询电话:0955-5021292;联系人:赫风荣。此公告由华图在线整理发布,其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中宁县纪检监察和县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纪检监察和县委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补充人员力量有关精神,决定公开选调中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区,主要从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综合岗位3名,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4名;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综合岗位2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热爱纪检监察和县委巡察事业,忠诚干净担当;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须为公务员身份,服务期限满5年(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含试用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选调岗位专业条件:
1.综合岗位:要求具有汉语言、文秘等履行职责所需专业或有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等从事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选调。
2.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一般应具备法律、侦查、审计、财会、经济等专业知识或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经等工作经历,有办案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3.符合专业条件、能力突出、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一)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通报问责的人员;
(二)与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三)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