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洛阳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招聘11人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素养及工作方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拟定于笔试后三天内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演讲和专家提问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9分钟(6分钟演讲、3分钟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了解程度、相关知识储备、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演讲要围绕如何做好辅导员工作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追加一次演讲和答辩。
面试当天未到场者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合格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或考察不合格者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如不能在我院办理录用手续前解除的,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任协议,中途违约者,按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六、纪律与监督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0379—62233835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1、2018河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2018河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准考证
3、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