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73人)
(三)面试程序
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谈话交流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月19日;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逾时不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3、结构化面试:
(1)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成绩: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进入谈话交流环节。
4. 谈话交流:
谈话交流主要考察考生学习工作经历与专业岗位适应性以及对专业前景的认知度。谈话交流结果记录考评意见和谈话交流成绩。现场交流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谈话交流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5.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四)对于相关专业考生1:1参加面试的,设立70分的成绩合格线,并结合谈话交流结果和面试考评组意见,确定是否作为体检、聘用对象。
(五)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结构化面试成绩的50%与谈话交流成绩的5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对象,并与应届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按最高学历、是否具备规培证、结构化面试成绩依序优先;如仍不能区分,则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网公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同类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9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5866108(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
0556-5866103(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